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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中我要查询模块如何只下载当前页面信息

互联网 2025-10-27

电子税务局的纳税人信息模块一般包含

一、登录前主页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主页页头由电子税务局标识、帮助、登录等组成。点击【环境检测】可对当前的浏览器版本进行检测,判断当前环境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点击【下载】可直接跳转至下载中心,查询下载表证单书、操作指引及一些辅助软件。点击【帮助】链接至常见使用问题。点击【登录】将弹出登录框。主页内容区由我的待办、我要预约、个性服务、通知公告、我的信息、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组成,其中通知公告与公众服务无需登录,可直接点击进入,其他菜单需登录后进入。登录前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二、注册及登录
(一)用户注册
点击主界面右上方的【登录】按钮,弹出登录框,点击【用户注册】按钮,进入自然人账号注册界面,提供上海市个人可信身份多源认证注册和支付宝实名认证注册两种方式。注册界面如下图所示: 新办企业通过登录模块中免登录功能—新办企业快速通道,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相关信息,根据提示办理新办企业套餐。
(二)用户登录
自然人用户输入用户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密码,点击【登录】。原上海市网上办税服务厅和上海市税务局网站的账号密码均可使用,登录后界面一致。对企业,支持CA/IA和税号登录方式。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为保证账户安全,请纳税人操作完成后及时退出并定期修改密码。若长时间无操作,当次登录将失效。
(三)忘记密码
点击登录框中的【忘记密码】,进入找回密码界面,录入相应信息并验证后,完成密码重置。重置密码界面如下图所示: 三、登录后主页
登录后的主界面页头由标识、搜索栏、用户信息及退出组成。【搜索栏】支持中文及拼音模糊查询,快捷定位至所需办理的业务。
中间内容区设置我的信息、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五大功能菜单,纳税人可通过主菜单选择进入需要办理或查询的事项。
主页下方为我的待办及服务提醒事项。【我的待办】直接定位纳税人的待办业务,【服务提醒】为纳税人提供未读消息提醒,如非即办业务办理进度提示功能等。
主页左部分为个性化办税的事项,包括常用功能、套餐业务、特色业务与我的收藏。【常用功能】根据纳税人办理频次显示。【套餐业务】包含发票核定领用套餐、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办理等套餐业务。【特色业务】目前包含电子资料、大厅流量功能。登录后主页如下图所示: 四、我的信息
我的信息包含纳税人信息、电子资料、用户管理三个模块。界面如下图所示: (一)纳税人信息
纳税人信息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查询、税(费)种认定信息、发票核定信息查询、资格信息查询。界面如下图所示: 1.【纳税基本信息查询】内容为纳税人注册电子税务局的基本信息,包括基础信息、注册经营信息、企业经营信息、税务信息、业主信息、投资方信息、总分机构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
(1)基础信息内容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日期、登记注册类型、组织机构代码、行业大类、主行业明细行业、开业(设立)日期、纳税人状态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 (2)注册经营信息内容为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生产经营地址、生产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生产经营地址邮政编码,界面如下图所示:
(3)企业经营信息内容为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核算方式从业人数外籍从业人数、合伙人数、雇工人数、固定工人数经营范围,界面如下图所示: (4)税务信息内容为适用会计制度、核算软件、存款账户、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人员、纳税人资格,界面如下图所示:
(5)业主信息内容主要为法人姓名、身份证件号、固定电话、邮箱、财务负责人姓名、身份证件号、固定电话、邮箱、办税人员姓名、身份证件号、固定电话、邮箱等个人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 (6)投资方信息内容主要为投资总额、投资方名称、投资方经济性质、投资比例、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国籍、地址,界面如下图所示:
(7)总分机构信息内容主要为总分机构类型、总机构情况、分机构情况界面如下图所示: 2.【税(费)种认定信息】内容为纳税人已登记认定的税(费)种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
3.【发票核定信息】内容为包括票种核定信息和购票人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 4.【资格信息】内容为纳税人资格认定信息,包括纳税人资格类型、有效期起止、作废标志和数据终止日期等,界面如下图所示:
(二)电子资料
电子资料,为纳税人提供已提交的电子资料查询功能,可根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查询电子档案,界面如下图所示: 五、我要办税
纳税人登录后主页面,点击我要办税,进入办税中心办理业务事项。实现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与缴纳、税收减免、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核定管理、一般退(抵)税管理、出口退税管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税收代保管资金收取、预约定价安排、纳税信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详见附件2)。
电子税务局根据不同身份的纳税人,在显示内容上有一定区别,现主要分为自然人纳税人和单位纳税人。(部分业务的操作指南将直接在操作办理时提供操作规程查看。)
(一)单位纳税人界面
企业纳税人我要办税的业务模块涵盖完整事项清单,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二)自然人界面
自然人办税中心涉及自然人在网上税务局的办税事项,界面如下图所示: 六、我要查询
我要查询基本为纳税人的自我查询,可对纳税人的办税进度、定额核定、申报信息、缴款信息、信用状态、违法违规、优惠信息、证明信息、欠税信息等信息进行查询。界面如下图所示: (一)办税进度
【办税进度】可查询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进度、查看已申请信息、作废已提交未受理的涉税事项申请、下载打印税务端生成的各类报告、通知等文书、对已提交未受理的申请进行资料补录等。界面如下图所示: (二)发票信息
【发票信息】可查询领用的发票信息,纳税人选择发票种类跟申请日期,点击【查询】,便可查询发票信息。查询界面如下图所示: (三)定额信息
【定额信息】可查询当前有效的定额信息。查询界面如下图所示: (四)缴款信息
【缴款信息】可查询选定的时间段内的缴款信息。纳税人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查询界面如下图所示: (五)信用状态
【信用状态】可查询选定所属期的纳税信用等级和评价分数。界面如下图所示: (六)涉税中介
【涉税中介】可查询本机构的相关登记信息。 (七)申报信息
【申报信息查询】可查询申报缴税明细情况,点击后页面跳转至申报纳税界面,点击【查看申报表】进入查询界面。申报查询界面如下图所示: (八)违法违章
【违法违章】可查询一段时间内各类违法违章信息。选择时间起、止,点击【查询】。界面如下图所示: (九)优惠信息
【优惠信息】可查询选定时间段内所享受的税收优惠信息。选择时间起止,点击【查询】。界面如下图所示: (十)证明信息
【证明信息】可查询选定时间段内主管税务局出具的各类证明,点击具体条目显示该证明详细信息。选择时间起止,点击【查询】。界面如下图所示: (十一)欠税信息
【欠税信息】可查询欠税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
七、互动中心
互动中心为此次改版后新增的功能菜单。纳税人通过互动中心获取系统主动推送或定制的各类消息,以及涉及风险、信用、待办事项等方面的提醒信息,完成预约办税,实现同税务机关在线交互等。功能模块设有:我的消息、预约办税、在线交互、满意度调查、纳税人需求、权益保护。
(一)我的消息
我的消息为纳税人提供接收税务机关有针对性推送的消息通知服务。
1.【纳税人待办】接收税务机关要求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如各税种应申报、各税种逾期未申报、一般纳税人登记等。纳税人点击【办理】按钮后直接进入办理界面。
2.【政策速递】推送最新政策与有关税收政策。
3.【提示提醒】为纳税人提供服务提醒与涉税风险提醒,如非即办业务办理进度提示功能,便于纳税人实时监控办理进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疑点提示等。
4.【涉税信息订阅】允许纳税人对某一类其关心的涉税信息进行订阅,纳税人勾选相关标签,这些关键词将被作为纳税人关心的热点词汇。
(二)预约办税
为纳税人提供线上或线下的办

电子税务局有哪几个模块组成?

电子税务局通常由以下几个模块组成,用于实现纳税人的在线申报、查询、缴税等各项税务管理功能:
登录与注册模块:提供纳税人登录和注册电子税务局账号的功能,以确保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
申报模块:纳税人可以在该模块中进行各种税务申报,如增值税申报、所得税申报、消费税申报等。通过填写相应表格和提交相关资料,完成申报过程。
缴税模块:该模块用于纳税人在线进行税款的缴纳和支付。纳税人可以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并按照平台指引完成缴税操作。
查询与打印模块:纳税人可以在该模块中查询和打印各类税务相关信息,包括申报记录、缴税记录、发票信息等。
审核与管理模块:税务机关可通过该模块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管理。包括审核申报的准确性、核实纳税人信息、查看申报状态等。
统计与分析模块:该模块用于统计和分析税务数据,提供有关税收情况、税务数据趋势等方面的统计报表和分析结果。

电子税务局快速操作指引是什么

一、注册和登录路径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二。注册和登录方法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支持实名登录、账号登录、CA登录。
实名登录适用于已做实名认证的纳税人。
登录帐户适用于已经在原国家税务局注册的纳税人。可以用以前办公室的账号和密码登录。
CA登录适用于原地税使用CA盘的纳税人。下载CA控件后,他们可以使用CA盘登录。
注:实名登录的纳税人可以办理自然人业务和绑定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为方便纳税人,过渡期内,纳税人可通过非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非实名办税业务。建议纳税人积极实名登记,使用实名登录办理业务。
(1)实名登录
已在原地税自然人网大厅注册的个人,可直接实名登录,账户密码不变,无需注册。
1.用户注册
纳税人首次登录,点击【用户注册】,根据实名注册提示信息填写实名信息,如图1-图4所示。
2.用户登录
(1)注册成功后,纳税人可以用自己的用户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登录。
3.用户身份选择和切换
(1)【企业税务】模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以自动带出企业税务模块中的企业信息。选择一个企业,点击【企业录入】,处理该企业的相关业务。如图5所示。
(2)“个人税务”模块可以带出自然人的信息,点击“个人录入”可以办理自然人的业务。
(3)选择“企业税”,点击右上角,在企业用户和自然人用户之间切换。
4.用户授权和授权审计模式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在登录时自动绑定企业信息,无需申请授权。
其他收税人需要授权才能获得企业的【收税人】权限。
(1)企业税务人员申请授权的途径:
(1)点击税务身份选择页面【企业绑定】,进入【我的企业】信息页面,点击【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定。
以[个人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个人信息]-[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点击确定。图6
以企业身份进入,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我的企业-申请授权,然后输入信息并确认。
(2)企业授权确认:
纳税人提交授权申请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然后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待确认-审批。审批时,纳税人的权限可以修改,点击批准授权绑定成功,拒绝授权绑定不成功,如图7所示。
(3)企业主动增加税务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授权-添加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定,如图8。
纳税人确认授权,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税务-个人中心-我的企业-待确认,点击确认授权,成为该企业的税务代理人。如果拒绝授权,绑定将不会成功。图9
5.税务授权的内容:
(1)申报支付:您可以办理优惠信息的申报、支付、备案等相关业务。
(2)发票管理:可以处理与发票相关的业务。如发票种类的验证、发票的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等。
(3)其他业务:未申报支付及发票管理相关业务。
(2)账户登录
适用于已在原国税厅注册的纳税人,可使用原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如同所示
内容区分为左列的功能区、上方的办税区和下方的消息区。
下方的消息区为三个模块,“我的待办”、“服务提醒”、“通知公告”。“我的待办”涵盖了纳税人征期内未申报等待办事项,“服务提醒”涵盖了纳税人申请发起的涉税实现处理进度等,“通知公告”涵盖了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纳税人发布的公告通知内容等。
四、新增及优化的主要功能介绍
(一)用户中心
纳税人通过点击“用户中心”实现对自身基本信息、平台信息的管理和查看。目前包括纳税人信息、电子资料、用户管理等大类。
4.1注册及登录路径
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使用软件环境建议为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浏览器版本为IE8.0及以上。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4.2注册
4.2.1功能概述
未开通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通过该功能注册电子税务局用户。注:已注册过原地税自然人网厅的个人,可直接实名登录,账号密码不变,无需注册。
4.2.2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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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IE浏览器-录入网址-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首页-打开登录页,点击【用户注册】,按照提示信息填写实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如图1—图4。
4.2.3注意事项

4.3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支持实名登录、账号登录和CA登录。为方便纳税人,在过渡时期纳税人可采用账号登录和CA登录等非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不需实名办税的业务,建议纳税人积极进行实名注册,采用实名登录方式办理业务。
?实名登录适用于做过实名认证的纳税人。
?账号登录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CA登录适用于原地税使用CA盘的纳税人,下载CA控件后可使用CA盘进行登录。
4.3.1实名登录
4.3.1.1功能概述
已实名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使用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或手机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并正确填写手机验证码后登录电子税务局
4.3.1.2操作步骤
?选择实名登录时,需要先填写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可以是注册时纳税人自己填写的用户名,也可以是注册时的身份证号或者手机号。并点击【登录】进行登录。
4.3.1.3注意事项
以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的纳税人,可办理自然人业务及已绑定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
4.3.1.4用户身份管理
4.3.1.4.1用户身份选择
登录成功后,纳税人要选择登录的身份,目前登录的身份分为企业身份和个人身份。
(1)【企业办税】即纳税人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等身份登录。登录框中会展示登录人名下(即登录人在该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所有企业,登录人需选择其中的一个进行登录来为该企业办税。
(2)【个人办税】可带出自然人信息,点击【个人进入】,可办理自然人业务。
4.3.1.4.2用户身份切换
切换身份信息为自然人、企业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办税身份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可实现企业用户和自然人用户互相切换。
4.3.1.4.3用户授权
办税人员需通过授权方可获取企业【办税员】权限,企业授权绑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由办税人员发起申请绑定;第二种由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代表企业主动绑定办税人员。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登录时自动绑定企业信息,无需申请授权。
4.3.1.4.3.1企业办税人员申请授权
1.发起申请:
(1)点击办税身份选择页面【企业绑定】,进入【我的企业】信息页面,点击【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
(2)以【个人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个人信息】—【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如图6
(3)以【企业身份】进入,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确认即可。
2.企业授权确认:
办税人员提交授权申请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待确认】—【审核】,审核时可修改办税人员权限内容,点击同意授权即绑定成功,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7
4.3.1.4.3.2企业主动增加办税人员
1.新增办税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授权】—【新增授权】,输入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如图8
2.办税人员确认授权: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办税】—【个人中心】—【我的企业】—【待确认】,点击【确认授权】,即成为企业的办税员,【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9
注:办税授权的权限内容:
(1)申报缴款:可办理申报、缴款、优惠信息备案等相关业务。
(2)发票管理:可办理与发票相关的业务。如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其他业务:非申报缴款、发票管理相关业务。
4.3.2账号登录
4.3.2.1功能概述
原国税联合网厅的注册用户,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2.2操作步骤
打开登录页面,选择账号登录,输入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2.3注意事项
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后发现绑定的企业比联合网厅少,是由于这部分企业注册原联合网厅时输入的手机号或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合规则,是无效的,因此这部分企业纳税人只能通过实名注册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CA登录
4.3.3.1功能概述
持有CA数字证书的纳税人,可使用CA盘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2操作步骤
打开登录页面,选择CA登录,插入CA证书-读取数据-输入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3注意事项
需先下载CA控件和驱动并安装后,方可使用CA盘登录。
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推行无纸化办税,纳税人提交电子资料时需加盖通过CA数字证书绑定的本企业电子印章,以保证所提交的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未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税务局则不予受理该项电子资料。
4.3.4用户管理
纳税人可查看和维护用户基本信息
4.3.4.1修改个人信息
4.3.4.1.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可在“个人信息修改”模块修改注册的手机号。
4.3.4.1.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打开【个人信息修改】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个人信息修改】
用户可以在手机号码这一栏进行注册手机号修改。修改信息时,需要进行短信验证。纳税人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将向纳税人填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纳税人填写完短信验证码后,点击【保存】,提交并验证通过,则手机号码修改完成。
4.3.4.1.3注意事项

4.3.4.2我的企业
4.3.4.2.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可在“我的企业”模块查看自己名下的企业,申请企业授权绑定或解除与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2.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打开【我的企业】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我的企业】
用户可在此功能下查看与自己相关的企业,以及自己在企业中所担任的角色,角色包括“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者点击“申请授权”申请企业授权绑定;也可点击“解除授权”解除与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2.3注意事项

4.3.4.3用户授权管理
4.3.4.3.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用户可在“用户授权管理”模块管理办税人员,查看与本企业绑定的所有办税人员,新增办税人员或变更、解除办税人员的办税授权。
4.3.4.3.2操作步骤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用户授权管理】
用户可在此功能下查看本企业下所有的办税人员;点击“新增授权”新增办税人员;也可点击“更改授权”调整办税人员的办税权限,或者点击“解除授权”办税人员与本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3.3注意事项

4.3.4.4修改密码
4.3.4.4.1重置密码
4.3.4.4.1.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账户安全”里修改当前登录用户的密码。
4.3.4.4.1.2功能概述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账户安全】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账户安全】
打开【修改密码】输入旧密码确认身份,输入两次新密码确认输入密码的正确性。请牢记新密码。
4.3.4.4.1.3注意事项

4.3.4.4.2找回密码
4.3.4.4.2.1功能概述
实名注册用户忘记密码,可登录前修改密码。
4.3.4.4.2.2操作步骤
点击登录页面【忘记密码】,通过验证实名身份进行密码重置
4.3.4.4.2.3注意事项

4.3.4.5注销用户
4.3.4.5.1功能概述
实名注册用户可以在“账户安全”里注销已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
4.3.4.5.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账户安全】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账户安全】
打开【注销】,确认注销协议,通过手机验证码确认身份,注销电子税务局注册用户。注销后将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涉税业务。
4.3.4.5.3注意事项
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暂不限制注册次数。
4.3.5纳税人信息
4.3.5.1纳税基本信息查询
4.3.5.1.1功能概述
使用本功能可查看当前登录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等基本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注册经营信息、企业经营信息、税务信息、业主信息、投资方信息、总分机构信息等。
4.3.5.1.2操作步骤
4.3.5.1.2.1基础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基础信息】,进入界面。
4.3.5.1.2.2注册经营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注册经营信息】,进入界面。
4.3.5.1.2.3企业经营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企业经营信息】,进入界面。
4.3.5.1.2.4税务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税务信息】,进入界面。
4.3.5.1.2.5业主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业主信息】,进入界面。
4.3.5.1.2.6投资方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投资方信息】,进入界面。
4.3.5.1.2.7总分机构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总分机构信息】,进入界面。
4.3.5.1.3注意事项

4.3.5.2税费种认定信息
4.3.5.2.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包括税种、税目、申报期限、纳税期限、征收率、税率和单位税额、征收代理方式、缴款期限、认定有效期等税费种认定信息。
4.3.5.2.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 ,进入界面。
4.3.5.2.3注意事项

4.3.5.3发票核定信息查询
4.3.5.3.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看已核定的发票种类、最高开票限额、持票最高数量、每月最高购票数量和每次最高购票数量以及购票人信息等发票核定信息。
4.3.5.3.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发票核定信息查询】 ,进入界面。
4.3.5.3.3注意事项

4.3.5.4资格信息查询
4.3.5.4.1功能概述
使用本功能可查询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等纳税人的资格信息。
4.3.5.4.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查询】进入界面
4.3.5.4.3注意事项

4.3.5.5核定征收信息查询
4.3.5.5.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询企业所得税核定信息和其他税种核定信息。
4.3.5.5.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核定征收信息查询】进入界面。
4.3.5.5.3注意事项

4.3.6我的待办
已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纳税人税种登记(认定)流程,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需要申报的税种信息。
查看主界面中间下部分的【我的待办】,点击“办理”,页面跳转到对应的申报表中。
(二)我要办税
纳税人通过登陆“我要办税”发起业务办理申请,实现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与缴纳、税收减免、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核定管理、一般退(抵)税管理、出口退税管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纳税信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事项、风险管理等各类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
例如:
税费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进入路径】
①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功能界面】
发票使用操作说明--发票票种核定
【模块说明】
纳税人发票票种核定
【进入路径】
①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
【功能界面】
(三)查询中心(我要查询)
查询中心目前涵盖了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发票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优惠信息查询、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信息查询、证明信息查询、涉税中介机构信息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违法违章信息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应申报清册查询、邮寄信息统计查询、物流信息查询、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查询、失信行为查询等功能。
(四)互动中心
互动中心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实现互联互通、在线交互。目前主要提供我的消息、预约办税、在线交互、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权益保护等功能。
(五)公众服务
(六)个性化办税
个性化办税主要为纳税提供个性化功能。目前包括套餐及组合业务、特色业务、定制业务等大类。
相关问答:国税网上申报,出现“您为认定申报的税种”是什么意思?
有以下几种可能: 1、首先确认当前日期是否处于申报期,非申报期内国税网上申报服务器关闭,不能进行申报。 2、其次确认本月需申报的税种,当前征期是否需要申报。(增值税每月1-15号申报,所得税季报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1-15号申报) 3、排除以上两种情况,且以前月份皆能正常申报。请重新登录网上申报软件,软件会弹出“您尚未建立征期,是否建立新征期”消息框,此时点击【否】按钮进入软件,在软件信息页面中通知栏下删除所有通知信息并重新下载,查看通知栏里是否存在一项字号为“000000000661”、标题为“重要通知”的通知信息,双击查看该通知信息的内容,如果通知信息内容为“您为非正常用户,请与

电子税务局办税攻略——发票篇,有你需要的~

发票办税攻略
足不出户网上办,指尖操作更便捷!
办税攻略——申报篇,一起来看~
我又为大家整理了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发票篇,助力大家轻松办税,快来看看吧!
发票管理类
情形一:申领税务UKEY
操作路径
1. 登录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 我要查询】 →【 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选择业务办理时间,点击查询
2. 找到“发票票种核定”业务,显示“审核通过”后, 将进度条拉至最后,点击【进度】
3. 进入【进度】界面后,点击【税控器具申请】
4. 进入【税控设备申请】界面后,填写相关信息,等待税务机关受理结果。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二、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事项进度管理查询。
三、事项进度管理查询页面。 四、查看。
五、税控设备申请。 六、点击免费领取。
七、领取回执。 八、回执单。
情形二:增值税发票改版变量申请
操作路径
第一步:登录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首页【 我要办税】 →【 发票使用】。
第二步:点击【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发票改版变量申请】
第三步:若存在强制监控项目未通过时,请按提示操作。
首次申请时,需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已签订过可直接进入第六步),《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
第四步:阅读全文后在框内打钩,点击右上角保存,并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再次点击【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发票改版变量申请】
第六步:
1:选择申请人姓名(申请人与上传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写发票改版变量信息
注意:申请扩版时,需要保证本月发票未领用,以前发票需开完并验旧;申请增量时,本月发票需开完用完,并验旧。
第七步:上传附件资料
第八步: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第九步:回到【发票使用】—【事项进度管理】,可查看受理结果及意见
图示指引如下
方法一
一、套餐业务—发票套餐。 二、发票核定申请页面。
方法二
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
二、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发票改版变量申请。 三、发票版次持票量变更申请页面。
情形三:网上申领发票
操作路径
请您通过 电子税务局【 套餐业务】—【 发票套餐】进行发票票种核定申请、领票人维护、增值税发票改版变量、票e送的一站式套餐办理。
您也可以通过 电子税务局【 我要办税】—【 发票使用】—【 发票领用】—【 票e送】模块办理,点击“新增”,选择领取方式,填写申领数量,点击保存后填写邮寄地址等信息并核对提交申领记录。提交成功后等待业务受理。如您申领的是纸质发票,待状态显示为配送中后打印发票领取确认单;如您领取的是电子发票,提交成功在领取记录中点击红色申请单号即可看到领取的发票号段信息。
图示指引如下
一、套餐业务—发票套餐。
二、发票申请核定页面。
进行发票票种核定申请、领票人维护、增值税发票改版变量、票e送的一站式套餐办理。 三、我要办税—发票使用。
四、发票使用—发票领用—票e送。 五、票e送—新增。
六、新增—领取方式—申领数量—保存。
保存后填写邮寄地址等信息并核对提交申领记录。提交成功后等待业务受理。如您申领的是纸质发票,待状态显示为配送中后打印发票领取确认单;如您领取的是电子发票,提交成功在领取记录中点击红色申请单号即可看到领取的发票号段信息。 情形四:代开电子发票作废
操作路径
代开的电子普通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不能作废,请您在 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 我要办税】—【 发票使用】—【 发票代开】—【 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进行冲红。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 二、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进行冲红。
情形五:发票结存信息
操作路径
请您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结存查询】查询。(“发票号码止—发票号码起+1”即为发票结存的数量)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 二、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结存查询。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操作介绍-蓝字发票开具

当纳税人发生销售行为,需要开具全电蓝字发票时,通过该模块可以开具发票,以下为大家演示蓝字发票开具操作流程。
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进入蓝字发票开具的二级首页功能页面,可通过“立即开票”、“发票草稿”、“扫码开票”和“添加快捷方式”等开具蓝字发票。
点击“立即开票”,弹出立即开票页面,选择发票类型、票种标签等信息后点击“确认”,进入蓝字发票开具表单视图进行填写。
填写购买方信息时,可手工填写,或者可点击名称右边按钮,在右侧弹出的客户信息查询页面选择已维护的客户信息。
填写发票信息时,如发现当前发票类型不符合开票需求,可点击“重选发票类型”,在上方弹出的选择开具信息页面进行修改。
填写发票信息中的项目信息时,可手工填写,或者点击右侧按钮,在右侧弹出的项目信息查询页面选择已维护的项目信息,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备注信息中填写“备注”的内容,或者点击“选择场景模板”,在带出的附加信息中填写内容,若场景模板中的附件内容还未满足需求,可点击“添加附加内容”,弹出的选择附加信息页面选择已维护的附件要素,也可以手工添加附加要素,选择在备注信息填写对应的内容。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经办信息,包括购买方经办人姓名、证件类型以及证件号码,填写完毕后,可点击“预览发票”预览正式票样的发票内容;可点击“保存草稿”保存所填信息并同步到发票草稿功能;可点击“发票开具”,进行开具。
开票成功后,全电发票将自动交付至受票方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通过“邮箱交付”或者“二维码交付”方式将发票交付给受票方,可将发票以PDF、QFD、XML格式下载到电脑本地。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空网整理发布。

标签:税务 财务 金融 发票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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